半移动框架式预分选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半移动框架式预分选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半移动框架式预分选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娄底市创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忆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半移动框架式预分选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2 建设地点:娄底市娄星区水洞底镇水洞底村;
2.3 建设内容:半移动框架式预分选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为准);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施工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设备质量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有关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按设备厂家的企业标准执行,确保设备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质量保证期时间为验收合格后壹年;
2.7 招标范围:包含娄底市娄星区水洞底镇水洞底村半移动框架式预分选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涉及到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相关资料为准)。
2.8 包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响应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特定资格条件:无;
3.3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政府招标非招标方式实施细则》中的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评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即日起至2025年 7 月 24 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套(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到湖南忆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娄底市娄星区月子冲小区0028幢14号)报名,只有上述资料齐全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规定的潜在投标人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 28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娄底市创元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管机构监督。监督机构为: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娄底市创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158738691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忆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娄底市娄星区月子冲小区0028幢14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78748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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